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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必良:迂回交易,优化乡村产权交易结构的设想与探索|《三农大家谈》第2季第5期
  • 编辑:王振东
  • 2024-01-12 14:31:43


记者:

从2004年开始,连续15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三农问题。您作为中国三农发展历程中的见证者和研究者,有没有让您印象深刻的事情?

罗必良:

最早的1号文件来自于1982年,那是第一个1号文件。1979年国家推进农村的改革,1980年到1981年,家庭承包的推广面非常大,到1982年基本上90%以上都实行了家庭承包。但是家庭承包在意识形态的争论依然存在,所以需要给它一个历史性的定性。1982年实际上在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决定着未来改革开放,尤其是农村改革开放的方向。

1号文件一直发到1986年,为什么后来不发了?因为那时基本解决了吃饭问题,开始出现农产品的卖难,所以说那时感觉农业好像没什么问题了。可到后面发现不对,因为农业的波动性很大,所以又重新开始发1号文件,这一发就发了15年,估计以后还会继续发。但每一年1号文件关注的点都不一样。

对我来讲,有几点很重要。

2004年的1号文件,对农民要进行多予少取放活,给我印象非常深。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个说法,原来老是从农民那里拿,头一回说多给农民、少取农民的,给他们更多的空间,发挥更多的能动性和主动性,来放活农村。作为一个研究者来讲的话,看到中央对农民有这样的态度,我想农村会有希望,农民会有希望。

2006年的1号文件,我记得是讨论新农村的。中国历史上曾经有多次的新农村运动或者这种建设的主张。但是这种新农村建设当时更多地是从怎样来教育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做的,在一定程度上是让农民自我有效地组织起来,更多不是国家层面,带有自发的这样一种性质。2006年1号文件,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放在国家的层面来讨论,怎样使原来几千年农业农村的农耕方式能够发生一些变化?这种变化怎样跟中国现代化建设同步,使新农村能够进入到中国现代化发展历程里面,尤其让农民享受现代化的成果。 

我记得2007年的1号文件,讲农业的科技进步的。我就想一个事情,中国的农民每个家庭的规模那么小,土地不仅分散而且细碎。怎么可能采用现代化的生产手段?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的话,我觉得当时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受体是谁?是农户,怎样让农民能够有效地成为技术的接受主体,成为现代化要素的使用或者运用的主体,应该说是有门坎的。比方说你要采用拖拉机,不能两分地用拖拉机,拖拉机往地上一扔,把地都占没了。所以我说农业的科技进步是重要的,但是农民如何去使用技术,怎样来解决农民的技术使用门槛,好像这个事情还没解决,农业在今天的这种格局下,要快速推进农业的技术进步,我想可能有困难。

总体来讲,我觉得1号文件写得越来越切合实际,越来越注重从政策的历史承接性,和不同政策之间的衔接性。但是如何来实行文件的平台建设,尤其是提出一些重大关键问题的能力建设,我觉得还有进一步改善的可能性。 

纵观这15个1号文件,有几个特点。一,视野越来越开阔,早期的1号文件仅仅盯三农内部,后面的文件越来越把三农放在国民经济整个宏观层面,放到整个未来的现代化建设,放到中国梦的维度来讨论农业、农村、农民在未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二,对农民权力地强化。从原来在农民手上拿得比较多,开始还给农民,最重要的是还给农民财产权利、经济民主权。

因此今天看农民的脸色都不一样,我们已经充满自信和对未来的预期。 


记者:

您对土地制度有深刻的研究,曾提出在重视产权生产制度结构的同时,深化产权的交易制度结构调整。您能结合土地流转的现实,谈一下应该如何调整产权的交易制度结构么?

罗必良:

可能我提出从生产制度转向交易制度,应该算是学术上一个与众不同的主张。我自己倒是很高兴这么说,也很愿意这么说。

乡村振兴需要产业的兴旺,产业兴旺需要资本启动。这个投资并不能完全依赖于政府,必须动员民间的社会的要素和资本投入。农民也必须有相应的可投资的空间来吸引社会的投资。如果能够变成资产,就可以和社会资本对接来形成资本匹配,就能有效地解决农民的致富或者财产性收益的问题。

必须要把三块地盘活。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那块地,集体的建设性的叫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

如果按照原来的逻辑,比方说我们以农地为例,原来的承包经营权的赋权是赋予农民承包经营权,只要是集体成员之一,就有权利承包,没有任何人能够剥夺承包的权利,进行承包,就可以自己经营。后来发现农户如果要离开村子,就会把地给别人经营,我们发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可分离的,才有了三权分置的说法。这是在理论上的一大创新,也是国家在政策上面给予了充分肯定的。

土地流转是什么?看起来是交易,实际上它是解决生产层面问题,谁有能力、谁愿意种地,谁去经营这块地。那么问题来了,我把我的地转给你,你做到多大的规模才是恰当的?要达到一个适当规模,必须周围的农户都愿意把地转给你。难度有多大?农民这块地拿到手的时候,它是可排他的,任何人不经我同意是没有权利把这块地拿走,意味着什么?农民进行土地交易的时候,你需要给我租金,租金怎么样定价的?我们经过了大量的研究,发现一个现象,第一,农民看人要价,如果你有钱,租金高。第二,如果你是我亲戚是我邻居,要价成本肯定很低,可是我们不签一个正式的合同,就口头合约,我要的时候你就把地还给我,那些经营土地者还会进行长期的投资吗?不会。

农民对土地还有一个控制权概念。经过确权以后,农民态度发生重大变化,来源什么?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人格特征。比方说两块地是连着的,一点都没有差异。怎么会出现价格不一样?逻辑上来讲的话,这两块地应该是同质的。但是因为一个东西不一样,因为这块地埋着我的祖宗,就不是随便一块地,然后做成感情,我给它赋予的价格肯定是天价。这与长期的农耕人地矛盾,以及农民对土地的依附有关系。这种情况下,对土地流转构成极大的障碍,你不能不尊重农民的意愿。第二,土地政策一定会具体到某一块地,周围十户都流转了,就我家不流转,这一块叫钉子户,所以他要求可能就格外得高,等等类似的博弈。加上农地流转的交易费用,难度会大幅度提高。这就叫土地要素的直接交易。

成本那么高,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提出一个概念叫迂回交易。分两个层面来交易,一个交易是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中国的农业竞争力之所以弱,来源很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方面就是成本越来越高。但是如果采用股份合作,租金是不是免掉了?但是一起合作问题就来了,比方说20户的农民,每户10亩地,那就200亩,这20个农民一起来做的话,会不会出现集体偷懒?所以需要农业里面冒出企业家,没有企业家不可能把要素盘活,我们按农民的这种合作,包括要素合作、劳动合作、土地合作,怎样变成1+1大于2,我们需要有能力的人来做。

四川成都的县级市叫崇州市,还有江西的安义县,我们一直在探索这个问题。农民的土地成立合作社以后,能不能找个非常会经营的人来帮你经营?如果能够找到这个人的话,他的经营能力那么强,还可以用市场化的方式,用企业家的运作方式来进行运作。 

所以我们在四川的崇州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专业技术人员,然后通过培训使他们变成具有企业家能力。比方说,在合作社,一千亩进行承包,我给你一个基本的保价。我保证给你经营,类似于CEO,每亩地保证500块钱,如果盈利,给你37开或者28开,但是前面我不管盈不盈利,保证给你个底线,类似于土地租金,但不是事前给,因为这租金做流动资本费。

但是一年以后,我盈利了,原来说好的每亩保证500块给你,盈利部分一分成,你还可以赚300块,就800块,这就叫事后结算方式,会使农业企业家或者是农业投资者,进入到农业的门槛大幅度下降。

我们指望政策是重要的,但是不能永远指望政策,所以更要激发内生的机制。我如果是一个企业家,我的能力越强,愿意跟我合作的合作社就越多,我的盈利水平就会越高。因为有规模了,我必须使自己变成品牌性的CEO,我得要找个人帮助做,所以我在找什么?找各种专业化的服务组织,比方说机耕队、植保队,出现了分工。

通过引进企业家,形成了人力资本注入到农业,各种商业化服务,专业化服务一进来,意味着农民的投资就省掉了。帮我犁地、帮我收割、帮我销售、帮我运输、帮我植保,农民还要买这个东西吗?不需要。推进农业的深化服务,强化农业的各种分工,这样效率就会改善,效率越改善,成本越低,收益越高,农民得到的利益就越多。

企业家能不能经营好?我考核他,你经营不好,我就聘请另外的企业家,企业家之间是竞争的,各种专业化服务之间也是竞争的,在四川崇州就叫做谈判。比方说,这个地方有5000亩地,谁愿意来经营?CEO说我愿意,他说他愿意来,在网上预约,OK,找个时间招标,这就变成竞争。

我没说这是唯一好的形式,我们是在模拟市场来形成一个内生的、不需要外部进行强化,它形成自我约束。这就我们讲的迂回概念。

所以迂回还要有三大平台构建。一,比如说一个土地的合作平台,尤其还是降低成本的。二、必须有一个能人经营的平台,要让能者来经营农业。三,必须要以分工的方式来形成社会化的服务。


记者:

您在农村经济领域有30多年的研究经历,您如何看待我国农业农村取得的成就?

罗必良:

中国无论是早期的解放战争,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一直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农村改革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贡献可以从很多方面来讨论,但我想强调三个方面的事情。 

第一个方面的贡献,我认为是对于国家工业化的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应该说是个一穷二白的国家,在这样一种落后的状态下,如何来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或者说工业化的强国,面临非常大的挑战。任何一个国家要想发展工业化,必须有原始的资本积累,我们没有这样的基础。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是个农民大国,只有靠他们,才可能成就一个工业化的强国,但不能采用剥夺的方式来榨取农民的剩余价值,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制度、机制的设计上,应该做得非常漂亮。第一,要保证国家的稳定,维护农民的生存;第二,要使国家的工业化启动之后,能够得到迅速的积累。所以我们当时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土地的集体化,在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合作化,然后再走向公社化。

合作化的初期,我们都知道所谓的初级社,农民自愿入股,把自己的土地、生产资料集中,形成一定小范围的、小规模的从个体农民走向合作的一种组织风格形式,当时获得很好的效果。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通过初级社仅仅是解决了生产力,当时并不能有效地把农业形成的积累转化为工业投资。所以马上采用一种方式,计划种植,采用统购统销的方式。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国家需要的大宗农产品,能够迅速地收集上来,通过在一定的时候压低农产品的价格,保持国家的收购价相对比较低,然后把工业品相对价格比较高一点的再卖出去,就获得一个所谓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这是中国的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大体上70%左右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完成的。实际上这是农民作出的一个贡献。

第二个方面的贡献,就是家庭承包。因为我们的国家已经工业化相对完整了,应该来解决农民的休养生息问题,中国走向富强,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贡献,并不仅仅局限于三农本身。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民生产积极性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农业不是一个很容易进行监督的行业,因而会出现所谓的机会主义行为,从合作的角度,就会形成一个所谓集体行动的困境。为了避免这个问题,家庭承包是最好的方式。交给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它意味着赋予农民剩余索取权。所以几年的时间,中国解决了吃饭问题,这是个伟大的贡献。

但是我觉得这不仅是三农内部的东西,我觉得重大的贡献是社会贡献,外溢效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比如,由于家庭承包,农民解决了吃饭问题,意味着不需要那么多人来种地,或者说不需要仅仅种那么多的粮食。就可能种一些相对价格比较高的经济作物,这样经济作物就可以卖。农业的生产结构就发生了改变,那个时候叫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的多种经营冒出来,产品就丰富了,产品丰富就都可以加工了,因此乡镇企业就起来了。冒出乡镇企业又做非农产业的发展,劳动力就会出现,这会冲击户籍制度,也冲击产品市场。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才成为可能。

所以说第二大贡献跟第一大贡献一样,都重要。前面解决立的问题,一个国家不要立足吗?后面解决了国家逐步变强的问题,中国成为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都与这有关。

1号文件曾提出三个非常重要的点。第一是农业的现代化的问题,二是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第三个是城乡统筹。这个意义就变了,把农业农村的发展地位提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农业农村可能会做出第三大贡献,现在正在发生。人吃饱会干嘛?就会琢磨别的,大大地提升它的需求空间和视野,各种需求就冒出来,吃饱了以后还想吃好,吃好了想吃得安全,还想吃得奇特,还要好看、好吃、好玩。那么以后的产品会越来越满足精神层面的发展需要。 

从这个方面来讲的话,我猜测农业农村,包括农民做出的第三大贡献,就在推进未来中国发展的高级化。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能够做出更大的回应。这个东西刚刚开始,所以我叫2.5个贡献。我把它寄于期望,这是农村的未来,农民的未来,也是国家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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