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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规范提级管辖 统一裁判规则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唐中慧
  • 作者:李秀萍
  • 2024-05-14 13:04:27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提级管辖是我国三大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管辖制度,为促进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准确运用提级管辖制度,推动提级管辖案件裁判规则充分转化运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5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

通过提级管辖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典型案件,由较高层级法院作出高质量、权威性、示范性的裁判,可以引导当事人作出理性选择,促进批量纠纷系统化解。此次发布的沈某诉重庆市万州区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明确在培训机构“机构停业、人员失联、一关了之”情况下教育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稳妥、高效解决70多件关联系列案件,通过提级管辖促推诉源治理。

对于案件所涉领域、法律关系等在辖区内具有首案效应的案件,通过提级管辖,明确裁判规则,为下级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指引。此次发布的江西省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诉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案,涉及公安消防部队转制过渡期内因公受伤消防员的权利救济,属于新类型案件。该案提级管辖后,推动完善辖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因战因公致残后有关待遇保障制度,明确相关裁判规则,为后续妥善解决同类纠纷提供明确指引。在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诉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纠纷案中,则明确“首违不罚”适用的具体标准和条件,对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辖区法院审理类案均具有指导意义。

提级管辖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的优势,以裁判示范引领,有效促进解决法律适用分歧,明确纠纷处理规则,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在此次发布的张某诉秦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中,统一辖区法院关于保留房屋居住权赠与合同案件的裁判尺度,对下级法院办理类似案件形成有效指导和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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