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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 编辑:袁雅茹
  • 作者:杨久栋
  • 2024-05-27 13:18:01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多次强调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

近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益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治理机制不断创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奠定较好基础。一是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巨大,全国乡、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6万个,农村集体账面资产9.14万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二是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稳步增长,据统计,2021年全国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6684.9亿元,村均122.2万元,其中经营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占总村数的59.2%。三是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稳步推进。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21.6万家,组建联合社1.5万家。全国超过107万个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超过19.7亿亩次,服务小农户9100多万户。五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农村集体经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制度,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以及集体经济运行和管理等制度框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适应“三农”发展阶段性要求,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背景下,大量农村人口外流,带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变动与长期分离问题;二是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背景下,诱发农村产权制度变迁;三是农村生产力快速跃升背景下,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出现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适配性问题;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物质积累薄弱,集体经济发展增速相对缓慢,部分村集体债务负担较重;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发育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肩负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重要任务,把好政治方向,清晰功能定位,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定位。民法典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资格。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内涵,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归“经济组织”的属性定位,将传统语境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公共管理服务等社会职能剥离开来,将其原来负担的教育医疗、养老育幼、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社会保障功能交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回归“经济组织”本源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剥除冗务,轻装上阵,以维护和实现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最大化为使命宗旨,凝心聚力做大做强经济实力。

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农村集体资产是我国规模最大、涉及最广、管理最难的资产之一。从资产总量看,全国集体账面资产和各类集体土地资源,以及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山水田林湖草沙等各类资源性资产;从资产属性看,农村集体资产既有资源也有资金,既有动产也有不动产,既有固定资产也有无形资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迫切需要夯实农村产权制度基石,促进要素有序流动,完善利益实现机制。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理念设计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培育产权意识,激发产权活力,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实行统分集合的双层经营组织形式。做大做强集体经济,选择合理发展模式至关重要。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具有明显封闭运行特征,多以村域范围内的资产资源自主经营为主,引入外部要素合作经营为辅。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支持各地探索多种路径和模式。鼓励和支持自主经营,主要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自主发展产业、经营资产、开发资源、服务创收等,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同时要坚持开放思维,探索多样化的合作联合发展途径,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

创新农村集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发展集体经济,归根到底要实现集体成员经济利益和增进其社会福利。要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强化农民主体作用贯穿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拓宽农户与集体经济发展的渠道。既要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合”属性,在全过程保障集体成员权益民主集中,赋予充分有保障的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要从集体经济组织资本属性出发,充分发挥其“资合”作用,坚持统筹效率和公平,创新利益激励、价值引导和制度规则,处理好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集体积累和个体分红的关系,形成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又保护成员利益,有效调动各方参与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杨久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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