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10件,其中包括4件近年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重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件。
据介绍,该批典型案例主要具有四大特点: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案机关锚定“关键少数”,突出打击重点,依法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以及为跨境电诈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和个人。在梁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等6件案件中,办案机关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犯罪集团“金主”,从定罪量刑、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财产处置等方面体现依法从严,其中两件案件“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坚持分类处置,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涉案人数众多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特别是公司化运作的诈骗集团,注重分类分层处理,区分犯罪链条上不同环节行为的性质,准确认定不同层级人员的刑事责任。在张某等人诈骗案中,张某作为犯罪集团底层人员,能主动交代关于犯罪集团的相关情况,为破获犯罪集团、抓捕犯罪集团主犯发挥重大作用,且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司法机关依法给予其更大力度的从宽幅度。
准确适用法律,确保诉讼过程充分彰显公平正义。在唐某某诈骗案中,司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认定唐某某的行为构成自首,但对其胁从犯的辩解不予认定。在刘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司法机关进一步明确,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提供后勤保障,情节严重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积极追赃挽损,努力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追赃挽损工作直接关乎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办案机关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积极调查犯罪集团成员及其家属的财产情况,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在李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办案机关追回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刑总额达人民币5167万余元,有力铲除电诈集团赖以滋生蔓延的经济土壤。在刘某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办案机关协同配合,将退赃退赔、提供涉案资金线索作为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考量因素,追回损失合计人民币1.35亿余元,并将追回资金及时返还被骗群众,切实维护被骗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见习记者 黄敬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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