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介绍,9月10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审议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76人提出的304条意见。此外,还收到来信2封。社会公众主要就国防教育的内容、全民国防教育日日期、学校国防教育的具体制度措施、国防教育经费保障等提出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进一步体现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作用,增加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等规定要求;完善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内容和目标,增加规定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的制定主体和实施要求,对军训提出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炼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等要求;与预备役人员法相衔接,明确对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有关要求;增加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王翔表示,在修订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江苏省司法厅张晓伟、空军工程大学古清月、云南财经大学杨雅琴、江西于都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历史博物馆钟敏等45名全国人大代表积极提出意见。河北正定镇、山西杏花岭、内蒙古科右前旗、吉林珲春、黑龙江海林、福建才溪、江西景德镇、河南驻马店、甘肃临洮、新疆胡地亚于孜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反馈当地群众意见建议。此外,中央民族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浙江镇海中学、河北衡水中学等学校主动研究反馈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例如,山东黄岛等联系点提出的加强国防教育教材审核等意见建议,已体现在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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