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着力压实法治乡村建设责任,强化法治保障,健全涉农法治体系,深化乡村普法,营造法治乡村建设浓厚氛围,开创了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有力维护了乡村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夯实了全省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石。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活学活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巧解纠纷
因为觉得家门前安装的风力发电机,会对自己的住所安全及牛羊繁育等产生影响,独居老人张建林便对正在建设施工的风电项目进行阻拦,沟通无果的施工方只得将情况向张建林所在的庆阳市华池县南梁镇白马庙村调解委员会进行反映。
“今年8月底,得知情况后,我们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和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处。根据了解,在建风电设施的影响范围为风电设施200米范围内,张建林老人住房及养殖区域位于距风电设施拟安装点278米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不会对住房、棚舍及牲畜产生危害。”白庙村调解员张涛告诉记者,调解组一边耐心劝解,一边对其进行普法、讲政策,张建林虽然表示自己“听明白了”,但他心中仍有疑虑,想听听村上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卢正旗的意见,调解组当即意识到平时在村里威信较高的卢正旗在化解这场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马上带着张建林找到了他。
“咱镇上、村上和工程队的负责人,都给你讲了没有安全隐患,他们说的都是有根据的,是经过科学测量的,你要相信党和政府,安心回去养好牛羊,过好你的日子。”经过卢正旗的开导和调解组的耐心劝说,张建林打消了顾虑。这起矛盾纠纷最终成功化解,项目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解决问题;坚持原则,不拘形式,依法办事。”华池县司法行政部门的同志说,南梁曾是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的所在地,华池是陕甘宁革命老区核心区域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红色法治基因积淀深厚,这套由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分庭庭长马锡五首创的审判经验,曾被国际司法界誉为“东方审判经验”。南梁镇调处张建林与施工队矛盾纠纷的案例,只是调解组积极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活学活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一个生动剪影。
“调解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遵循,深入农村充分了解和掌握矛盾根源,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创新思路,成功化解了矛盾,这既是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也是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乡村实践。”华池县南梁镇司法所所长钟瑞云说。
创新打造“接地气”的法治品牌——
乡村普法由“大水漫灌”走向“精准滴灌”
“作为革命老区,我们始终坚持赓续红色法治精神、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深入研究红色法治文化的当代价值。”庆阳市司法局副局长魏彦坤介绍,2014年,市司法局在实地调研评剧《刘巧儿》的原型“封芝琴婚姻案”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等典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审判方式后,组织开展了“巧儿说法”课题研究,选取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法律问题,创新推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模式,由公益律师在线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倾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赓续红色法治精神的“巧儿说法”法治品牌。2018年9月,“巧儿说法”通过国家商标总局认证,成为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的多媒体普法品牌。
“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邻居同意吗?”“可以用拖拉机在道路上载人吗?”“乡政府的红头文件能否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记者登录庆阳市司法局网站的“巧儿说法”栏目发现,栏目已经发布的1982期普法信息,每一期都会选取典型案例,列出案情摘要,进行案情分析,开展巧儿说法,鲜活生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讲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让群众每天都能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使普法方式由‘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这种方式更加接地气、有温度,很受欢迎。”魏彦坤介绍,依托“巧儿说法”品牌,庆阳整合200多个户外电子宣传屏,搭载“巧儿说法”案例,在陇东报和庆阳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3个专题栏目,编辑印制《“巧儿说法”365案例新编》,开设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巧儿说法”律师席位,组建庆阳市“巧儿说法”律师服务团队32个,成立“巧儿说法”百企律师服务团,组建“巧儿说法”演出队,基本形成了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户外为一体的“六位一体”普法大格局。
“巧儿说法”是甘肃创新打造法治品牌,深化乡村普法,着力营造法治乡村建设浓厚氛围的典型案例之一。近年来,甘肃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常态普法广覆盖,坚持媒体普法不下线,全力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在“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巧儿说法”以案释法专栏,各地报纸、电视等媒体刊播“巧儿说法”案例2000多期;在组建“巧儿说法”律师服务团队的同时,甘肃积极开设“巧儿说法”普法课堂,解答群众咨询5.6万余人次。同时,甘肃大力实施提升村社干部法治素养“赋能工程”、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强基工程”,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百场法治大宣讲”“巾帼普法乡村行”等活动10万余场次,覆盖3000余万人次。甘肃还深入推进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实现了全省乡村普法阵地全覆盖。
延伸法律服务网——
“身边的法律顾问”让群众维权更便捷
“农民群众证据意识不强,法治意识不足,导致其遭遇矛盾纠纷、需要运用司法手段时出现维权困难,是农村涉案纠纷的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在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律师陈鹏对记者说。
陈鹏担任着渭源县田家河乡、锹峪镇的村(居)法律顾问,负责在当地开展法治宣传、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以及调解矛盾纠纷等多项工作。今年7月,一位福建籍老板到田家河乡元古堆村考察后,与田某等18户村民达成了口头协议:由田某带领村民种植羊肚菌,其负责在收获后进行收购。但是,到了收获时节,福建籍老板却始终无法联系。面对待售的羊肚菌,心急如焚的村民们一筹莫展。“农户法律意识不强,双方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协议。”陈鹏说,事发后,他和元古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法联系到了该名福建籍老板,经了解,对方因感觉销售羊肚菌的利润不高,想放弃收购。最终,经过调解、协商,该老板先行支付了2.58万元货款,收获的羊肚菌由农户代为销售,售出后再将货款返还给老板。
纠纷圆满解决,这件事情也让村民们意识到了合同、证据的重要性。作为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委会和村民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协助村委会审查经济合同等文件,确保村务决策合法合规也是陈鹏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避免村民在开展买卖、购销等活动时的风险,我帮助村里拟定了农副产品、苗木等购销合同范本,并通过微信群分享给了村民。同时,我还打算就签订劳动合同、租赁合同、马铃薯生产购销合同、职前培训协议、苗木买卖合、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等事宜专门举行讲座。”陈鹏说。
法律顾问走进乡村,让村民享受“近在咫尺”的法律服务。“如今,在渭源乡村,法律顾问会定期在微信群里向群众推送热点法律知识,发布各类经典案例,并回应群众提出的法律诉求。”渭源县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说,渭源县积极创建“1+N”工作模式,推动一个法律顾问带动N个法律明白人,使得尊法学法守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延伸法律服务网,甘肃已实现全省17494个行政村的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甘肃省司法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甘肃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12345”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推动全省86个县(市、区)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和实体“三大平台”全覆盖。甘肃积极深化“1+N”行动,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6个、省级1441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1.2万余名,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8万户。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源头——
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原本关系很好的邻居,却因为对方新建的一堵墙,闹出了矛盾。渭源县上湾镇南谷社区的居民李某、曹某两家院落原本共用一堵隔墙,李某在自家院落内修建平房时,新建房屋墙壁高出隔墙1米多,曹某认为这导致其院落采光受到影响,要求李某拆除未果后,将李某家新建房屋顶部的部分挡水墙毁坏。事发后,李某找到了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万忠成立的“李万忠调解室”。“两家平时关系很好,前一天还在一起喝酒。我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曹某认为李家屋顶的防水墙不宜过高,但李某打建成八九十公分高,经过调解,最后李某将挡水墙高度降到了40公分,曹某也向李某道了歉,双方达成了和解。”李万忠说。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织密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源头,实现乡村“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正如记者在渭源县采访时看到的一样,甘肃积极开展创建和培育“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活动,指导各地组成县区级跨乡镇调解工作团,有力促进了乡村的和谐稳定。目前,甘肃已建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73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7444个,全省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基层治,百姓安,国家稳。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起着根本性和保障性的作用。甘肃大力推进“三治融合”,深化乡村平安建设,着力完善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的乡村治理制度机制,推进“网格化管理+乡村治理”,有力促进了乡村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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