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遗嘱在继承权纠纷案件中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姜春玲介绍,北京地区各级人民法院近三年共审结涉遗嘱纠纷案件6328件,约占全部继承纠纷案件的10.67%。
这些案件呈现以下特点:首先,涉案遗嘱出现形式瑕疵导致纠纷情况较多,此类案件在继承权纠纷案件中占比较大。无论是大家熟悉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是最近几年出现的打印遗嘱、录像遗嘱,都需要满足一定形式要求方可生效,当事人在制作遗嘱时,如果忽略形式上的必要条件,遗嘱就存在无效风险,这一点值得公众关注。其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往往质疑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并提出笔迹鉴定申请,此类案件启动鉴定程序的比例高,导致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第三,遗嘱继承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矛盾突出,调解意愿不强,案件调解难度大。
遗嘱到底如何订立才有效?记者近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收集了3起具有参考意义的涉遗嘱纠纷案件,并采访法官对案件进行解析,通过以案说法帮助读者了解订立遗嘱的相关法律知识。
打印遗嘱须有手写签名及日期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高某与王某系夫妻,双方共同生育两子,后协议离婚。2011年,高某与吴某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高某于2021年7月死亡,吴某和高某两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因此起诉至法院。吴某向法院提交打印遗嘱,载明立遗嘱人高某去世后,属于高某的全部财产权益由妻子吴某继承。该遗嘱中“立遗嘱人”处有高某的签字及捺印,“代书人”处有张某的签字,“见证人”处有张某、严某的签字,立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均未注明年、月、日,遗嘱上载明的“立遗嘱时间”也是打印字体。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吴某提交的遗嘱内容来看,遗嘱中除了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的签名外,其余部分均为打印字体,涉案遗嘱定性为打印遗嘱。但该涉案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打印遗嘱形式要件,属于无效遗嘱。
法官介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手签年、月、日。由于打印遗嘱的字体是电脑字库中保存的字体,不同于传统的手写体,不能使用传统的笔迹鉴定方式来确定遗嘱内容是否为立遗嘱人所写,为保证打印遗嘱的内容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至于被他人伪造、篡改,所以民法典对打印遗嘱作出详细规定,并明确了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
录音录像遗嘱须一镜到底不可剪辑
昌平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涉录像遗嘱的纠纷案件。据悉,刘某与王某系夫妻,两人育有5名子女,并有一套房产。两人去世后,5名子女因对房产等遗产分割存有争议诉至法院。
庭审中,刘五(化名,即被继承人刘某第五子)提交视频欲证明全家人曾一致同意王某由其赡养,二老的房产由其单独继承。其他子女称,当时同意房子归刘五的前提是由其赡养王某,但刘五并未照顾过王某,所以不同意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分割。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刘五提交的视频并无见证人在场,不符合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件。法院结合案件情况,最终判决涉案房产由刘五继承,刘五支付每名兄弟姐妹房产总价五分之一的折价款。
法官表示,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的见证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见证能力,并且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制作录音录像遗嘱时,立遗嘱人应清晰说出自己的姓名,详细叙述遗产分配意愿及其他相关事项,还需说明制作录音录像遗嘱的具体地址和日期、时间。立遗嘱人、见证人的影像不能模糊,录音录像要保持全程录制、一镜到底,避免分成几段拍摄,也不要进行剪辑和拼接。
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遗产份额
遗嘱虽然自由,但是也会受到一定限制。昌平区居民杨某与唐某婚后育有二子,夏某是杨某的母亲,杨某父亲已先于其去世。2019年9月27日,杨某自书遗嘱一份,遗嘱上有杨某和两位见证人的签字,内容为杨某名下的房产、汽车、存款、现金由唐某继承。杨某去世时,夏某已82岁,杨某大儿子20岁、小儿子尚未成年。因未就杨某名下房屋分割份额达成一致,唐某和杨某的两个儿子将夏某诉至昌平区人民法院。庭审中,杨某的大儿子表示放弃继承遗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应当给年迈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生活的母亲夏某及未成年的小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不能完全按照杨某所留遗嘱分割遗产,应当在为夏某、小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后,剩余部分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方式处理。最终,法院判决唐某在继承房屋后,向夏某和未成年的小儿子支付折价款。
法官提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必留份”制度适用对象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限定为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且继承人需同时具备“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两个条件,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如果遗嘱没有为上述条件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在处理遗产时,法院将直接从遗产总额中扣减一定份额交予这类继承人,剩余部分才可按照遗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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