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立烽 刘珍 张天祺
“没想到有了你们法官的帮忙,困扰我两年多的难题这么快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福建省武平县岩前镇三河村村民钟某激动地抓着法官的手说。
2023年12月,钟某气冲冲地走进武平县人民法院十方人民法庭立案室,想要起诉村民梁某。原来,钟某于2021年承包了三河村一片荒地用于种植百香果、凉粉草(又称“仙草”)等经济作物。住在附近山头的梁某一家常年以放牛为生。钟某承包土地里的百香果挂果后,牛群便时常下山啃食百香果,离开时还会踩踏凉粉草,导致百香果苗和凉粉草遭受大面积不同程度的损害。
从2022年4月开始,钟某先后报警6次,司法所调解3次,村委会多次介入,但两家的矛盾并未化解。钟某甚至曾将梁某的3头牛抓为“牛质”作为谈判筹码,想要梁某给个说法。无奈之下,钟某最终选择到十方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案件受理后,钟某带着经办法官邹洪升来到现场,法官看到地里有不少深深浅浅的牛蹄印。“每天一大早,这群牛从梁某家出发,先在山头吃会儿草,吃饱后下河洗澡,再溜达到我这儿吃点水果,牛过得都比我好!”钟某说。
邹洪升对牛群的“自助餐”路线有了简单了解后,又走访当地群众了解百香果、凉粉草等作物的种植成本,心中有了本账。随后,邹洪升安排了第一次调解。
双方一见面便剑拔弩张互不退让。“他家的牛每天都来我这儿‘吃饭’,要他赔偿一定数额的农资成本无可厚非。”钟某愤愤不平。梁某也不甘示弱:“你这是狮子大开口!那块地本来是荒地,你的百香果苗长得也不好,别说要5万元,就是3000元,我都要考虑一下。”因为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过大,初次调解不欢而散。
由于双方矛盾较深,邹洪升决定采用“曲线”调解方式,他多次电话联系并最终上门找到梁某的儿子小梁进行面对面沟通。“邹法官,你们来回奔波确实很辛苦,我也知道你想帮我们尽快解决矛盾,但是他漫天要价,我们不能接受。家里同意出3000元,我个人愿意再出500元。”小梁说。由于小梁给出的方案与钟某的诉求相差甚远,第二次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
经历两次调解失利,邹洪升决定寻找“外援”。2024年6月,邹洪升联合岩前司法所、派出所、三河村村委会等力量,请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先后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释明法律关系。最终,梁某同意一次性赔偿6000元。钟某也表示:“只要牛不再来‘光顾’,我就能安心种植了。”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梁某当场向钟某支付了赔偿款,这场“牛侵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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