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这一主题,重点对这两份文件进行解读。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介绍,国家卫健委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格局,目的就是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给老百姓提供系统连续的诊疗服务。加强首诊和转诊工作也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采取的举措,同时也是根据当前患者的需求,推出了这样一个制度设计和安排。
焦雅辉表示,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在不同科室之间、不同的医疗机构之间、不同城市之间转诊的需求,其中一些难点和痛点的问题,作出了制度安排。首先,在医疗机构内,强调要落实医师首诊负责制,在医疗机构成立转诊中心,由转诊中心来统一负责管理患者的转诊服务,按照转诊服务规则,为有转诊需要的患者,这个转诊需要不是说患者自己判断需要转诊,是由医生根据患者的诊疗需要来判断,提供机构内的不同科室之间,或者是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服务。
在医联体内,在上级医疗机构和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的服务中,由上级医疗机构来确定在医联体内转诊的标准、流程和疾病诊疗目录,由下往上转或者由上往下转,提供双向转诊的服务。在区域内,包括省域内和市域内,由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制定不同的地市之间、不同的医联体之间、医联体内,也包括城乡之间,比如县级医院与城市医院之间的转诊服务规则、流程和标准规范。在文件当中,主要根据制度设计和安排来不断优化首诊和转诊的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琭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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