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社主办

首页 政法·法治 详情

为修墓挖山毁林 被处罚恢复植被

  • 来源:农民日报
  • 编辑:唐中慧
  • 作者:李婧
  • 2024-12-20 13:45:52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为了给父母迁坟,北京市密云区某村村民王某挖山修墓,被园林绿化部门处罚。“我们村有墓地的人不在少数,我修墓怎么算违法呢?”王某想不通,也没有主动配合恢复林地植被,直到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近日,在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的督促下,案涉山场的植被终于恢复。

“有人开着挖掘机进林子,你们赶紧去看看吧!”2022年4月,密云区园林绿化局接到群众举报。执法人员上山巡查,发现王某正指挥一台挖掘机挖山修墓,墓地后的山体被挖掘,部分岩石裸露。“这一片是我伯父的墓地,我父母以前的坟旁边的路太窄,我想把父母的坟迁到伯父墓地旁边。我和林地承办人商量过了,这一片没大树,怎么能说我毁林呢?”听说挖山修墓是违法行为,王某觉得自己挺委屈。

虽然王某坚称他只是在碎石坡修墓,可园林绿化局执法人员走访调查的结果却并非如此,王某修墓的现场实际上是灌木林和乔木林。经鉴定,涉案地块被毁坏的林地面积为286平方米,其中灌木林地(生态公益林)267平方米、乔木林地(商品林)19平方米。

密云区园林绿化局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王某恢复案涉286平方米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后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后因王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恢复植被的行政处罚决定,园林绿化局向密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团队经走访了解到,王某因迁坟不顺心存怨言,对执行工作既不理解也不配合。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王某家中,向其释法明理,最终王某同意履行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恢复义务。在法院执行团队的协助下,园林绿化局与王某进行协商,形成补种20棵侧柏的修复方案。目前,案涉山场的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均已修复。

相关新闻
左侧固定广告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78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4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