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座谈会18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会议。
武维华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立法。要深刻认识制定和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扎实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以学习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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