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奇台县东湾镇中渠八村张某家开展案件回访工作。两年前,张某雇佣的农机手开拖拉机在田间作业时致他人受伤,张某对伤者进行了赔偿。张某认为,自己已给拖拉机上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认为,拖拉机在田间致人损害,不属于交通事故,不愿意承担赔偿。此案经历原审、再审等程序,最终老奇台人民法庭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在回访中,法官向张某了解了案件执行情况、农机保险需求,并向其讲解了与农机保险理赔有关的法律问题。图为老奇台人民法庭庭长贾维亮(右二)正在与张某的妻子交流案件执行情况。 段正嘉 摄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78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5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