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

2025-06-05 19:11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刘婉茹 作者:张艳玲 姚汶男

6月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组将分三个小组,分别前往内江、泸州、绵阳、阿坝、资阳、甘孜6市(州)进行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图为《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现场。

作为千河之省,且是全国唯一长江、黄河干流都流经的省份,四川省肩负着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重大使命。在过去的两年中,四川省的203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285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此外,长江与黄河的干流水质已连续八年保持在Ⅱ类或以上水平。

据悉,本次检查将聚焦责任落实,严格对照《条例》规定,检查各级河湖长是否切实履行组织领导、巡查督导职责,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考核问责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在重点领域方面,此次执法检查将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方位排查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问题整改方面,此次执法检查将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将本次执法检查作为一次问题整改的“回头看”;注重收集和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推动基层河湖长更好地履职尽责、健全乡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完善相关立法和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自2022年3月1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施行以来,四川省已建立健全行政区域与河湖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河湖长制体系,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4.8万余名,实现各类水域全覆盖;全省2.7万个村(社区)已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建立1870条河湖健康档案,编制“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7025册;在全国首创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连续3年进驻15个县(市、区),进一步推动破解河湖长制“上热中温下冷”难题。

截至目前,四川省开展省级“四不两直”暗访,累计发现水污染防治等8方面47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76个;清理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1.6万个,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1万个;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查办涉渔违法案件1.2万件。

作者:姚汶男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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