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公布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命名情况。中国农网记者 黄慧 摄。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总体部署,2016年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各创建试点单位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经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考评,现将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的北京市大兴区等200个县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河北省唐山市等11个市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质量安全县(市)打造成标准化生产的样板区、全程监管的样板区、监管体系建设的样板区和社会共治的样板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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