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社主办

首页 热点 详情
两部联合发布新国标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更有据

  •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 编辑:王晓乾
  • 作者:林单丹
  • 2024-04-25 07:37:52

日前,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国家标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 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旨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标准的发布将有力促进农田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所长熊明民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在这一框架下,建立统一、科学的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是改革落地生效的技术遵循,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关键。

农田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石,生态系统状况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然而,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的农田生态系统损害事件频发,凸显了鉴定评估工作的迫切性和复杂性。“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同鉴定机构就同一鉴定事项往往形成差异性意见,不仅影响了赔偿工作的严肃性,也降低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王伟在解读新国标时表示,一方面,通过规范鉴定评估技术要求,可以确保在统一尺度下,迅速、准确地确定损害原因、范围和程度,为损害赔偿和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标准也有助于补足农业生态环境管理的短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国标详细规定了鉴定评估的主要环节和技术要点,创造性地提出了排除性调查,有效缩短了鉴定周期,降低了鉴定成本。“比如,天津某苹果园受损案,排除性调查迅速锁定了暴雨为损害原因,大大加快了鉴定进程。在破解‘鉴定难’上,提出对照数据优先的基线水平确认顺序,降低了鉴定难度。新疆某地钻井平台污染案,正是采用了对照数据作为基线,降低了损害确认和因果关系判定难度。”研究所损害鉴定评估团队技术骨干孙希超介绍,国标还简化了鉴定流程,降低了鉴定难度和费用。内蒙古某地菠菜地受损案,通过模拟实验方法,快速准确地判断了有机肥对土壤和作物的影响,既节省了费用,又保证了鉴定的客观性。

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牵头编制,自 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来,环保所,从污染事故调查入手,历经起步、过渡、发展、跃升四阶段。依次获批最高人民法院入册机构,司法部批准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发起设立中国农学会农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分会并成为挂靠单位。2023年,正式建立农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团队,并提出农业环境损害学,从学科角度思考和推进鉴定评估工作。“我们建学科,搭平台,建体系,定标准,做鉴定,积极为国家农业环保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熊明民表示,未来研究所将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强化关键技术研发,认真做好每个案件,持续开展跟踪评价,关注实施效果,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进标准体系建设,贡献研究所智慧。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林单丹

相关新闻
左侧固定广告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agricn@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39520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035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5 京ICP证05068373号

农民日报社主办,中国农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19-2022 by farm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