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颁布出台,意味着粮食安全从政策治理向依法治理的根本转变。各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粮工作力度。
黑龙江省地方立法抢前抓早
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商品量、调出量、储备量居全国首位,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对黑龙江省意义尤为重大。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云凌介绍,黑龙江省对标对表法律规定,全面系统梳理有关地方法规、方案、计划,并进一步调整完善。
2023年6月,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同步启动《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工作。目前,该条例已被纳入黑龙江省委2024年重大立法事项、省人大2024年重点立法计划,计划8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聂云凌表示,起草条例时,黑龙江省人大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在补充和细化上下功夫。针对耕地面积大的省情,增加“推进质量退化耕地连片治理,提升耕地质量”的规定;根据人少地多的省情,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机械化普及,以及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规定均较为详细。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加紧出台条例和配套政策,构建1部法律、1个条例、N项政策的“1+1+N”制度体系。择期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增强监督刚性。
北京市推动配套制度清单落实
北京市作为超大城市,粮食直接关系两千多万常住人口的日常生活,是民生大事。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积极推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制度。制定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已经列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同时,根据《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制度规范清单》,推动建立健全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管理办法、粮食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制度。
北京市还将致力推动落实《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并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点;巩固拓展信息化建设成效,建立健全“智慧粮库”应用和运营维护的长效机制,稳步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社会监督,对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等。
吉林省为“千亿斤粮食工程”提供保障
吉林省是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之一,粮食人均占有量、粮食商品率、粮食调出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吉林省委省政府谋划提出“千亿斤粮食工程”,通过实施良田建设、种业振兴、农业机械化提升、盐碱地综合治理、产粮大县振兴、智慧农业建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水利保障八大工程建设,确保到203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000亿斤。
吉林省强化立法看齐意识,积极制定、修订涉农法规,近年相继修改农作物种子条例、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制定黑土地保护条例、修改土地管理条例等。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明确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水网建设管理条例,将水网规划建设和水网工程管理保护聚为一体,坚持“以水定土”原则,实行盐碱地改造,扩大耕地面积,为“千亿斤粮食工程”提供保障。目前,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省政府提出的粮食流通条例。
福建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福建省近年深入践行大食物观,积极丰富食物资源库,唱好农业“山海经”,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培育形成畜禽、渔业、蔬果、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不断破解粮源局限,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为充分发挥立法引领、监督促进等职能作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从常态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到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从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到加强粮食安全领域立法,坚持依靠法治力量持续推进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粮食安全保障法一出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即启动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工作,立足福建粮食主销区定位,落实落细上位法规定,补充细化关于发挥民营企业作用、调动种粮抓粮积极性、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支持种业发展、开展产销合作、提升粮食加工能力、强化监督管理等内容,着力解决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耕地保护条例等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下一阶段将加快推进立法进度。
河南省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中原熟,天下足”,河南省粮食生产举足轻重。河南省打好粮食生产王牌,不仅较好满足本辖区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对粮食的需求,而且探索出一条从“国人粮仓”到“国人厨房”再到“世人餐桌”的提质增效之路。
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以来,河南省持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计划适时通过组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法律实施监督。河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全力抓好全领域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确保产能安全;稳住粮食面积,确保产量安全;推进绿色发展,确保质量安全;强化仓储管理,确保储粮安全;提升粮食流通能力,确保供应安全。
为更好保障法律实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后提出四条针对性建议: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政策措施,对粮食调出数量较大、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政困难、水土资源和劳动力机会成本较高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和政策上的倾斜。建议制定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各省把握不准,造成裁量标准设置得过轻或过重。建议设立学习空中课堂,录制一批公开课视频,通过全国融媒体矩阵推送,权威系统宣传解读粮食安全保障法。建议国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加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力度,改进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办法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强化立法引领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全国11个粮食产销平衡区之一。自治区多管齐下持续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贯彻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将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耕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等涉粮立法列入本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涉粮地方性法规,并开展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下一步,将加快制定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耕地保护条例,及时修订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涉粮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制度,提升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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