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沟通、解读、碰撞,邀您共商三农大事。大家好,欢迎收看《三农会客厅》。
近年来,陕西榆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了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涌现出一批新模式、新样板,为全省乃至全国贡献了榆林经验。
今天我们邀请到榆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安刚,与我们分享榆林的经验和做法。欢迎您。
贺安刚:
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
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5年过渡期已经过半。榆林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果?有哪些经验?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贺安刚:
好的。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党中央设立了五年过渡期,习近平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过渡期以来,榆林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逐渐将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主动扛牢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们传承脱贫攻坚精神,坚持“四级书记”一起抓,延续脱贫攻坚有效做法推进巩固衔接工作,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优化调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月一推进、两月一审计、一季一点评”工作机制,通过“现场观摩+工作通报+经验交流+表态发言+安排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市委督查室、市政研督查办和市巩固衔接办协同联动督导机制,常态化深入基层和市级部门开展督帮指导,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我们对照过渡期国家层面出台的加强防返贫监测、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县发展等各项政策举措,立足实际,及时跟进,调整优化,制定出台50余个巩固衔接的专项政策文件,保持了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我们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分类制定县市区和市级行业部门职责任务“两个清单”,以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工作落实,防止帮扶政策“急刹车”,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三是提供坚实支撑。我们从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投入上予以充分保障,继续向脱贫村、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等村,选派1021支驻村工作队,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落实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帮助发展建强村党组织、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群众服务办实事。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巩固期以来,累计安排衔接资金近70亿元,其中市本级27亿元,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支撑。
经过3年多的不懈努力,我们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拓展。我市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35万农户牢牢镶嵌在产业链条之上,14万脱贫劳动力就业形势保持稳定,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收入较快增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达到14.4%。
二是乡村建设得到有效发展。我们围绕“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一目标,分类推进2967个村庄乡村振兴。集中力量改善农村水电路气房讯等设施条件,持续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68%,行政村污水治理率28.8%,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4.43%。榆林统筹提出“个十百”示范创建工程,形成了绥德县郝家桥村“产业振兴+”、米脂县杨家沟村“文化振兴+”、高西沟村“生态振兴+”、佳县赤牛坬村“乡村文旅+”等一批乡村振兴新模式、新样板。
三是乡村治理得到协同推进。我们把党建引领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效抓手,协同相关部门推行了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治理模式,1区入选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区,10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5镇16村入选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同时,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高额彩礼、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得到有效遏制,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主持人:
刚才您提到,过渡期以来榆林成效明显、转向迅速,那么在守牢防返贫这个首要任务方面,有哪些有效措施呢?
贺安刚:
是的,做好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基础和关键。榆林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对发现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分类帮扶,精准施策。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我们创新推行“456”防返贫监测工作法,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4”就是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兜底、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外部帮扶与群众自主“四个结合”。“5”就是规范监测对象发现、评议、审定、回访、销号“五个步骤”。“6”就是精准落实产业、就业、金融、综合保障、社会帮扶、扶志扶智等“六项措施”。
二是抓好动态跟踪监测。建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综合运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监测预警、重点对象跟踪、数据信息比对等多种方式,把符合防返贫监测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不设规模、不定上限,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做到“应纳尽纳”。同时,优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从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线索之日起,15天之内完成监测对象的识别认定。对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开辟“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后纳入监测对象。
三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主要是分类施策,对因“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原因导致的单一返贫致贫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开辟公益岗位就业、建立扶贫车间吸纳、参与农村项目建设等途径,帮助其就业、创业。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比如,2022年7月,网格员排查发现,绥德马兴庄村脱贫户马海利患有肝硬化,妻子也有严重的贫血症状,儿子在校上学,女儿毕业在家待业,户内整体收入较低。网格员将其上报纳入监测对象后,综合落实了低保救助、安置公益岗、推荐就业、雨露计划补助、产业扶持等措施,2023年他家人均纯收入达到21116元,稳定消除了风险。过渡期以来,全市累计纳入监测对象4183户11822人,均落实了精准帮扶措施,风险消除942户2555人。
主持人: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我们了解到,2023年榆林市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步增长,这是怎么做到的?
贺安刚:
是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关键。榆林始终将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作为重中之重,聚焦“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精准发力,不断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向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一是大力发展“4+X”主导特色产业,坚持链式思维、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加快实施羊子、马铃薯、山地苹果、大漠蔬菜4个百亿级和小杂粮、中药材、红枣、肉牛、生猪5个十亿级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工程,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不断健全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因户施策选择联农纽带,切实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服务联农带农能力。二是扎实推进稳岗就业“六个一批”,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组织化程度,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市内工矿企业开发岗位,深化扬榆协作劳务输出,打好就业“组合拳”,全力推动脱贫人口稳就业、促增收,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62%。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消薄培强”壮大集体经济,推广“一户一田”、服务创收、联村(村企)共建、光伏产业、资金入股、农旅融合、资产盘活、物业租赁等8种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充分挖掘利用村集体资产和土地资源,增加群众集体分红效益。四是全面落实惠农富农政策,稳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定期提高低保金、五保金补助水平。足额发放政府补贴,协调民政、残联、养老、卫健、农业等部门为脱贫人口及时足额下发各类转移性补贴资金。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2194元达16573元,近三年增速分别为13.7%、14.2%、15.3%,逐年提高,实属来之不易。
主持人: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亿万农民的深切期盼,在这方面榆林有哪些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借鉴呢?
贺安刚:
的确。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多个领域,涵盖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方面。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榆林绥德县郝家桥村考察调研时提出,要努力把郝家桥村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楷模。榆林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变为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2022年结合实际出台了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在省级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的基础上,决定启动乡村振兴“个十百”示范工程,计划在过渡期建设6个楷模村、50个示范镇、500个示范村,由点及面,示范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在具体工作中,按照“楷模引领、示范带动、重点提升”思路,坚持突出特色、集聚要素、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扎实开展示范创建。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扎实开展调研,围绕沿黄河、长城、党中央转战陕北“三带”和高速、铁路、国道“三线”以及“十优先、十不准”原则选村布点,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对标乡村建设15项重点任务,出台了15个专项推进方案,构建“1+15+3”政策体系,制定乡村建设责任、任务、项目“三个清单”,乡村建设政策体系、责任体系基本健全。三是狠抓资金投入,针对6个国家级楷模村、1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8个省级重点帮扶镇、36个省级重点帮扶村、236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累计落实各类资金10.2亿元,同时加大金融供给,吸纳社会资本多元投入,为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四是强化示范引领,也就是刚才说到的“个十百”示范创建,立足本地,全力挖潜,形成乡村振兴的多个模式、样板,以点带面促进乡村五大振兴。比如,榆阳区赵家峁村,没有特色资源和比较优势,近年来乘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东风”,蹚出了一条农旅融合、“乡村旅游+”的振兴路,先后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基本实现了村美、民富、产业兴的目标。启示我们,只要政府大力支持、深挖村民潜力、吸引能人返乡、走绿色发展之路,即使没有明显区位优势、独特资源禀赋的村,也能实现从贫穷落后到和美宜居的华丽转变。
主持人:
目前我们也能看到,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突出,榆林是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团结各方力量,凝聚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合力的?
贺安刚:
好的。对于榆林来说,南北12县市区之间、脱贫县与非贫困县之间发展不平衡一直是困扰区域发展的首要问题。一方面,市上从财力、政策、要素等多方面倾斜支持脱贫县、南六县区发展,比如2023年全市深入调研、把脉问诊,出台了含金量非常高、实操性非常强的支持南部县产业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意见》,以期不断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另一方面,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用好定点帮扶、扬榆协作、万企兴万村、驻村帮扶等四方力量来助推发展,近年来,国家6个部委、集团公司帮扶选派挂职干部9名,驻村第一书记2名;省级8个定点帮扶单位选派挂职副县长8名,派驻第一书记47名;扬州市9个县区(管委会)选派挂职干部19名,均重点帮扶8个脱贫县,全市落实1024个民营企业帮扶1160个行政村,重点支持脱贫村,各方帮扶力量在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劳务输出、消费帮扶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脱贫地区增强了发展意识,拓宽了发展思路,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特别是驻村帮扶和村企共建方面,榆林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驻村帮扶上,我们创新推行差异化交通补贴、优先提拔重用、“四优”表彰展示等关心关爱十项措施,划出驻村干部提拔比例不低于1/3“硬杠杠”,全市相关会议多次通报提拔使用情况,树立鲜明导向,激发帮扶动力,确保“人在心也在”。截至2023年6月份轮换前,全市共提拔使用上轮选派驻村干部1100人,提拔使用占比36.58%。新一轮选派以来,已提拔使用驻村干部451人,提拔使用占比 14.7%,大大激发了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此外,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榆林规上企业众多和能源企业优势以及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创新开展“村企共建”行动,选派204家企业结对帮扶208个乡村振兴薄弱村,2023年投入资金4744.8万元,实施帮扶项目280个,帮助乡村振兴薄弱村夯实了发展基础、拓宽了发展思路、提升了管理水平。
主持人:
中央1号文件明确了今年推进乡村振兴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下一步榆林将如何贯彻落实?推出哪些创新举措?
贺安刚: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三农”工作重要任务,划出了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榆林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努力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榆林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继续压紧压实防返贫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农户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在全市探索设立防返贫帮扶基金,重点救助现行救助政策缺位,覆盖不到,因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产生致贫返贫风险的特殊群体,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问题。
二是拓宽脱贫群众增收渠道。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鼓励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和庭院经济。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启动实施“千村光伏”工程,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行政村全部清零。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抓好重点群体培训就业服务,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渠道,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三是推动重点区域加快发展。聚焦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镇、村和易地搬迁社区持续发力,对佳县、清涧、子洲3个省级重点县,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项目、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倾斜支持的同时,市级财政每县倾斜支持1000万元;对8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36个重点帮扶村,每镇倾斜支持不少于100万元、每村倾斜支持不少于20万元。对92个易地搬迁安置区,加大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力度,确保有发展意愿的搬迁户每户有一个产业帮扶项目或至少一人就业。
四是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接续开展“个十百”示范创建工程,创建24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85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持续推进绥德郝家桥、米脂杨家沟、佳县赤牛坬等6个乡村振兴楷模村建设,择优打造“千万工程”50个市级示范村、50个省级示范村,以点带线、连线成片,推进全域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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